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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责任构成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0:20:02 人浏览

导读:

当存在缺陷的产品生产出来后,生产者需要尽早进行销毁或改进,否则流通到市场后,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侵犯,生产者就需要承担起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产品缺陷责任构成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品缺陷责任构成是什么?

  一、产品缺陷责任构成是什么?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有三个要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必要条件。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如果产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后果,就不发生产品缺陷责任问题。换句话说,产品缺陷责任的发生依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根据。这种损害既包括对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人身的损害。受害人既可以是产品的购买人,也可能是产品的使用人,或者是既非购买人又非使用人的第三人。

  (三)损害后果与产品缺陷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损害后果是由于产品的缺陷所致,而不是由于他人把产品作为实施侵权的工具造成的。产品缺陷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表现为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是表现为某种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因而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害是产品缺陷在事实上的结果,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告成立,而不必证明该缺陷是其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或直接原因。

  二、产品缺陷归责原则

  所谓归责,简而言之,即将责任以某种依据为判断标准归属于某主体,或者说,对于某主体来讲,以某种依据为标准,判断其某种责任是否成立。从而可以认为,归责的任务是解决责任的依据问题,它并不等同于责任,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归责的结果并不必然就是责任的产生。

  因此,归责的定义,应当是:行为人因其行为和对象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在法律的价值判断上以某种依据使其承担责任。归责原则即归责的规则,它是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在中国产品侵权领域,很多学者认为,其所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中国产品侵权责任应该是严格责任原则归责。

  中国产品责任法对生产者的责任规定是制裁性质的。另一方面,制裁是一种非难行为,它应该是对行为人的过错而进行。产品侵权具有过错,那么,产品侵权责任就应该是制裁性质的责任了。综上看来,产品缺陷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而不是无过错原则。中国现行法律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实行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它既能保持了法律的惩罚、教育的功能,同时也能及时弥补了受害人的损失。

  三、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此现在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产品缺陷责任构成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一般有缺陷的产品出现纠纷,在进行追责时,主要是追究生产者与销售者二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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