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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4:43:00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在高空作业时,我们需要遵守好相应的作业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那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点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主观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免责事由是:战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等。

  二、交通肇事的民事责任该怎么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度危险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的相关知识,在处理高危作业是归责原则时,一般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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