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有权利吗
导读: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承租人在退租的时候,有时候会在出租房屋遗留下来部分财物,那么,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有权利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可以处理。房主可通过公告方式要求承租人拿走物品,逾期没有拿走的,房主可以在第三方的见证(录像、照片)下,清点承租人物品并妥善保管,然后将房屋再出租。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实践中,存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房屋转租并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也可能因其他原因会导致转租赁合同被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应当讲,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如果被法院确认为无效或撤销,次承租人要求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赔偿装饰物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的,由于该主张,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在同一案件向出租人进行主张赔偿,次承租人应当就其主张另行起诉。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有权利吗的相关知识,大家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定解除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租赁合同如果在六个月以下可以算作诺成合同,不需要出具文书,但是六个月以上则一定需要纸面上。长期租赁合同一般是在一个房子里面常住或者使用长时间,对于长期持有往往有
合同被解除后应作以下处理:1、对于合同的相关义务,如果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如果已经履行的,受损失一方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关于租赁合同的解除条款,一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需要约定清楚。那么,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解除一般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合同的解除必会损害一方的利益。那么,合同解除后还可以要求赔偿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