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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4:17:5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遇到某些突然事件,比如说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履行、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可以通过提存来履行合同。那么,合同如何公证提存?提存的条件是什么?提存风险由谁承担?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

  一、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 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 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二、提存的条件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应注意的是,债权人拒绝受领只有在债务人现实提出履行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可以是实际交付,也可以是言词提出,如果债务人未现实提出给付,则不构成债权人拒绝受领。2、债权 人下落不明。这不仅包括不知何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去向不明,而且指债权人的代理人或财产管理人也无法联络。如果债权人下落不明,但其指定了代理人,或已被 宣告为失踪人并由法院指定了财产管理人,则不能构成提存原因。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三、提存期间风险孳息和提存费用由谁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关于提存费用的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费主要包括:提存公证费、提存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提存时需要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将提存物交由提存机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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