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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1:08:10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在进行担保的时候,需要知道担保是有一个保证期间的。那么,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怎么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

  一、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

  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怎么算

  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二)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相关知识,如果在实践当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去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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