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导读:
夫妻关系的形成,一般是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一定的手续的额,我国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那么,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处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在其他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11条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规定,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民法典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与分割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夫妻之间关系的确定是需要办理一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夫妻同居权是身份权的一种,具有权利义务的一体性,其以性生活为主要内容,并与住所决定权密切相联。行使同居权并不是实行性自由,取消夫妻同居权的规定也并不意味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