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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6:50:0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实践中,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处理,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手续进行的,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那么,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二)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三)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四)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五)如果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是需要由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进行支付,双方在处理的时候最好要在离婚之前协商好,这样才能确定最终所要支付的费用,最主要的就是要以孩子的利益为优先考虑,从而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双方不会因此而引起纠纷。

  二、给孩子的抚养费还变么

  当然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种是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另一种是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时,他方可酌情减少甚至免除给付义务。继父或继母自愿承担,他方则可减免,若不愿负担,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原定数额给付。不能以抚养方再婚作为减少或免除给付的理由。

  三、在离婚之后抚养费是否可以降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处理,这是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保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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