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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3 17:16:5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承诺的行为是可以撤回的,但是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进行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那么,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

  一、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将已经发出的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民法典第 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按照此规定,承诺撤回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

  (一)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二)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民法典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二、承诺发出后想撤回如何处理

  承诺发出后想撤回应当发送撤回承诺的通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关于对承诺撤回的规定是什么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刻成立,所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则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便不能撤回承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在发出承诺之后,承诺未生效之前,做出的承诺可以撤回。但一般情况下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无法撤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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