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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2 11:11:04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夫妻财产的认定方面,有时候因为法律上没有将夫妻财产全部列举出来,这就会导致有的夫妻不知道具体应该如何认定财产。那么,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一、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分红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二、离婚案件的财产划分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三、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分红是一种收益,而且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分红,那么就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含了很多部分,比如知识产权的收益,或者是继承等等情况都会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在结婚以后的收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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