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导读:
当合同依法生效之后,合同当事人需要履行合同当中各自需要尽到的义务。那么,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合作协议有法律效应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XX元。
(一)合作协议不一定有法律效应,订立合同需要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依法成立的合作协议,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且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协议无效: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的相关知识,合作协议违约责任是在协议签订时必须要写明的条款之一,也是为了规避对方违约导致自身损失的风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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