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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17:26:00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遗产继承情况的处理,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的行使予以保障。那么,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一、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遗产分割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三、遗产继承多久有效

  最长时效20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诉讼的期限为二年。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其他继承人已经知道,两年内不起诉,那么遗产为独占的某继承人所有。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超过20年,不管别人是否知道,遗产都归他所有。(当然,在遗产归属明确后,过户手续还是要做,从而使遗产的所有权转移得到确认,以防止意外纠纷。)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注:第二条,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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