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可以吗
导读: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车险的申请保险理赔,没有车险的,由事故主要责任方承担起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可以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
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但是,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的情形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理应区分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对于其中性质相同的、重复的项目可予以核减,对于其中性质不同、不重复的项目则应并行支付。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不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伤。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获得赔偿后,仍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进行工伤赔偿。
但是,在进行工伤赔偿时,已经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在工伤赔偿中再行主张,也就是已经获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交通道路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有:
(一)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二)适用法律不同,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事故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三)归责原则不同;
(四)主张权利的时效不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可以吗的相关知识,在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一方面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索赔,另一方面既然认定为工伤,那么也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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