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偿还
导读:
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的离婚情况的处理,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的,对于权利予以保障。那么,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偿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双方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偿还,如果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部分的财产,所以未分配的房屋也可以执行的,但生活必需的房屋不能执行。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的执行方式:
1、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行清偿;
2、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所负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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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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