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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4 17:47:38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侵权责任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予以保护。那么,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合上面所说的,承运人就是承担保障货物可以安全送到的人,对于此人如果发生债权责任那么是需要承担一切的赔偿,如果主要原因不再本人,那么也是可以进行免责的,但前担一定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不同的情形所承担责任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三、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正当理由

  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加害人虽实施了对受害人构成损失的行为,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

  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1)执行职务的权限来自法律规定,或法律的授权。

  (2)执行职务的行为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2、正当防卫行为。

  (1)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2)防卫的条件是侵害行为正在实施。

  (3)防卫的手段只能针对加害人。

  (4)正当防卫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3、紧急避险行为。

  (1)必须有正在发生的危险,威胁到本人、他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2)除了采取紧急避险的方式外,没有其他可以排除危险的方式。

  (3)紧急避险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所谓受害人同意的行为,是指受害人事先明确表示愿意自行承担某种损害结果,而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有同意承担损害后果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应采取明示的方式。

  (3)受害人同意的损害后果,不应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

  (4)受害人的同意应当在损害发生前作出。

  (二)外来原因

  外来原因,是指损害的发生不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是被告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的过错。

  3、第三人的过错。

  第三人过错的特征是: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共同过错,既无共同故意,也无共同过失;第三人的过错可以免除或减轻原告的责任。第三人的过错根据其构成,又可分为:

  (1)第三人的完全过错。即原告的损害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原告与被告均无过错。被告因此可以免责。

  (2)第三人与原告的共同过错。在此情况下,原告与第三人构成混合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的责任则被免除。

  (3)第三人与被告共同造成损害。在此情况下,虽然被告与第三人共同造成了对原告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双方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只是可以免除因第三人行为造成的部分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综上,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3年,最长为20年,侵权诉讼时效在行为人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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