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借款合同 >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7:10:09 人浏览

导读:

大家所签订的借条与欠条,其实他们的法律效力与借款合同都是一样的,并不存在谁高谁低的情况。那么,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一、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基本概念是: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该偿还债权人当时欠下的债务时,因为他的一些个人原因不能够按时的偿还给债权人,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时候,由债务人书写,并亲笔签名交给债权人的债权凭证,债权凭证的内容基本上具有证明借贷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区别:

  (一)性质上不同。因二者形成的原因不同,在性质上自然不同。借条只要是针对借款的产生而产生,主要是因借贷的发生;而欠条是针对欠款的,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关系一方没有付完全款而产生,也可能是因为租赁、利息等等原因产生。同时对于借款与欠款的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就不一定是借款了。

  (二)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借条上面,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已经到了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从约定还款的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给债权人,在三年之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的诉讼。但是如果超过了三年,即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将会丧失胜诉权。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据此,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一直不找债务人还钱,超过20年的,债权人丧失诉讼时效,中间找过对方还钱的,从知道自己权益权益受侵害之日的次日起算三年。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方面与借条没有区别。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从收到欠条之日的次日起算三年,中间找过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收到侵害之日的次日起算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和借条哪个效力大

  一般来说,欠条和借条效力大小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需要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双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一样吗

  借条和欠条都是借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借条是借钱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3者在作为债权凭证的效力上是没有区别,但在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算点上却有不同之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所以,如何确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而且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这些便是两种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