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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6:23:36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债务的承担方式上,离婚之时首先要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区分开来,要知道二者的承担主体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对外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二、离婚后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个人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就需要由个人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婚前欠下的,并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三、离婚时债务如何证明债权债务的证据形式

  (一)有公证的借款、欠款;

  (二)由夫妻上面签名的借条和欠条;

  (三)没有公证、没有双方签名的各种形式的借条、欠条;

  (四)证人证言;

  (五)证人出庭和证词;

  (六)银行转账支票。

  在这六种中,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有的就是无效证据,像第三类里面,既没有公正又没有双方签名形式的欠条、借条,从证据的角度来讲,它就是无效证据。在离婚案件来说,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都必须夫妻双方来确认,债务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承认、认可,债权也是如此,你说这是别人借了我们的钱,我们还有债权,其实跟债务一样,也是要夫妻双方一定要确认和认可,如果夫妻一方否认都不能成立,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目前在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情况是比较严重。有一个最基本的法律点,夫妻的共同债务一定是双方知道、而且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法律明确规定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肯定夫妻双方都知道,不仅知道而且还是同意的,起码有这两个点,所以你要证明手写的欠条欠款是夫妻共同使用很困难,现在虚假的债务很多,无非就是你拿着欠条,往往只有一方的签字证明,没有夫妻另外一方签字,你想让对方认可这个欠条,我觉得这是很困难的,在离婚的时候虚假债务往往不能成立,虚假债务不能成立,所以我们作为律师不要支持鼓励当事人制作虚假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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