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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6 16:20:58 人浏览

导读: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一般规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才会导致无效,合同无效后合同自始至终未成立。那么,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制是什么?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借贷合同的损失赔偿?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

  一、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一般规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才会导致无效,而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强制性规范的,一般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该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当事人变相经营金融业务,从而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无效,

  二、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三、借贷合同的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才会导致无效,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强制性规范的,一般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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