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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08:39:21 人浏览

导读:

司法实践中,我们将自身的民事权利授权委托给他人的时候,最好签订一份授权委托书,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那么,委托书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书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一、委托书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二)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三)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四)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五)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六)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三、公证委托书办理的要求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二)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三)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四)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五)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六)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委托书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的相关知识,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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