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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09:59:59 人浏览

导读:

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相信大家都知道,法律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是设置了相应规定的。那么,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一、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五百四十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销权,还应当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二是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一)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因为赠与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物权转移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三)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该项权利的要件是,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受赠人只要符合下列一种情形即可行使撤销权: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要具备前述三项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证明,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从这两种撤销权的条件可以看出,依法成立的法定撤销权,可以包含任意撤销权,而任意撤销权则不包含法定撤销权。

  三是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但已经履行部分有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后果是,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而且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在赠与物的物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保证人对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对债权人有以下的权利。

  (一)催告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

  (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四)基于一般债务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知识,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除此之外,上文还详细介绍了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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