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提存规则
导读:
提存公证体现了公证机构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介机构的沟通、服务、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及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预防和减少三角债,稳定社会民事、经济秩序。那么司法部公证提存规则?公证提存的相关法律定律?可以提存的标的物包括?接下来,关于司法部公证提存规则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第一条
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第三条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提存或提存人取回提存标的的,不具有提存公证的法律效力。
公证提存是什么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公证提存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提存费用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1、货币(含本、外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
5、其他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
2、提存的物品只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
相信大家对于公证提存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网关于司法部公证提存规则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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