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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1 10:34:17 人浏览

导读:

如今是婚姻自由的年代,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要是出现买卖婚姻的行为,当事人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一、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一)根据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052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二)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二、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区别是什么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

  (一)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不同。

  (二)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拐卖妇女收取财物具有交易的性质,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妇女的身价,且数额较高;而介绍婚姻的,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的性质。

  (三)主观目的不同。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三、买卖婚姻法律怎么判

  买卖婚姻法律的判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是当事人或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干涉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侵犯了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是严重破坏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依法惩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的相关知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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