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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能让合伙人注销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6:45:49 人浏览

导读:

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组成,其特点是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且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接下来,关于怎样能让合伙人注销公司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怎样能让合伙人注销公司

一、怎么能让合伙人注销公司

合伙企业注销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二)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三)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公司注销合伙人如何分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怎样能让合伙人注销公司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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