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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8 16:42:5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转让股权的时候,为了更好的明确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可以撰写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束。那么,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一、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应当准守合同的约定,若是有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是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若是没有约定的,按照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是非违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高;若是违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调低。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合同同时约定了定金的,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股权转让的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确定的,如果没有当事人确定的,按照违约之后的造成的损失支付对应的违约金,但是不超过合同的标的恶的百分之二十进行规定。

  二、转让股权需要债务人申报债务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

  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三、股权转让税费谁承担

  股权转让税费由个人承担,个人转让股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转让股权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应当准守合同的约定,若是有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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