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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5:31:39 人浏览

导读:

婚姻生活当中,有的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而在无效婚姻当中的当事人,会因此让自身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一、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一)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三)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应有之义,家庭作为最小的社会细胞,承担着生育、经济、消费、养老、育幼、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功能。故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完善了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可撤销婚姻从婚姻开始就无效。婚姻关系虽然解除,但在同居期间往往涉及财产问题。撤销婚姻的合法理由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在胁迫下结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撤销原来的婚姻。

  二、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可撤销婚姻撤销权怎么行使

  可撤销的婚姻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能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的,其婚姻效力并不消灭。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向相对人作出。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撤销;也可依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或普通程序予以撤销。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时,应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应有之义,家庭作为最小的社会细胞,承担着生育、经济、消费、养老、育幼、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功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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