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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去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3:39:4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那么一般在哪里可以写离婚协议书呢?离婚协议书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两夫妻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去写

  一、两夫妻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去写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在家里写,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能反悔,如果一方当事人能证明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方当事人对其使用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两夫妻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去写的相关知识,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在家里写,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填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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