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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1 16:31:22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这是对于权利的保障行为。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原则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原则

  (一)是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二)是比照规则。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精神损害赔偿”能否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

  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且应当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仅包括物质损失,由已经遭受的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构成,然而,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虽然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可是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

  所谓‘精神损害赔偿’,乃指对于因侵犯他人权利而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实行的财产赔偿。是通过侵害权利客体侵害精神,是一个间接的结果。

  我认为,对于被害人来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必要的:

  (一)可以更大程度上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拂平精神上的创伤。由于,刑事犯罪的情节较普通违法行为要严重的多,给被害人造成的阴影也大的多,就需要更多的保护。在民事范围内设置了‘精神损害赔偿’,在后果严重的多的刑事附带民事中当然也应该同样设立。我认为,这是一种“举轻以明重”的做法。

  (二) 可以有效的提高办案效率,制裁罪犯,保护受害人。即便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民事诉讼,也是费时费力,同时受害人要面临诉讼费的负担,往往在受到损失后无力提出更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从而无法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不能给罪犯以更大的制裁。对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人我们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难道对予罪犯反而不能提出了吗?如果这样,就和刑法的严肃性、严厉性不相符合了,难免给人以保护不力的感觉,不能很好的完成我国刑诉法“保护无辜”的任务。

  三、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原则的相关知识,所谓‘精神损害赔偿’,乃指对于因侵犯他人权利而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实行的财产赔偿。是通过侵害权利客体侵害精神,是一个间接的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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