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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特有财产的概述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4:42:58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处理情况,需要按照有关的手续进行,这是对于权利的尊重行为。那么,夫妻特有财产的概述内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特有财产的概述内容有哪些

  一、夫妻特有财产的概述内容有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一)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

  (二)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害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其立法精神在于特别注意维护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以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逐步实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l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对其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或者丧偶后的妇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仍依法享有对原承包地的承包权。

  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与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做了详细的规定。

  夫妻特有财产法定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什么是夫妻个人特有财产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关于特有财产的分类,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三、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的缺陷

  个人特有财产制度之规定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关系所呈现出的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婚姻财产纠纷。但是有关“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值得分析探讨。比如:目前妇女专用的装饰类首饰,一件钻石可能价值是一个家庭全部财产也买不来的,如果笼统地认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归女方所有,难免有失公平。由于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不同,可能对于专用生活用品的需求也不一样,如果一方用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专用生活用品,归属于一方所有,这样难免有失公平。因此,这类财产要成为夫妻的个人所有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是生活用品;其二,是属于夫妻一方专用;其三,是价值不能过高。特别是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个人生活专用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这样才显示公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概述内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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