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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10:04:4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当夫妻之间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在分割债务时,我们首先要看债务哪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哪部分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男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男女双方不论哪一方起诉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从保护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出发,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形出现时,可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要考虑对子女成长更有利、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的一方。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会优先考虑孩子随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生活较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男方起诉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取决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男方有债务女方离婚用承担责任吗

  男方有债务女方离婚用承担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女方也是需要负担的。但是,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且女方有证明该债务属于男方一人的个人债务的话,则女方不用承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男方一人的个人债务的话,则女方也要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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