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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纠纷的当事人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09:54:27 人浏览

导读:

纠纷当事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还是有人不知道具体是哪些人能享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纠纷的当事人是谁?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撤销权纠纷的当事人是谁

  一、撤销权纠纷的当事人是谁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民事诉讼案由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一)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三种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情形:

  (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二)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三)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至此,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增加到六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撤销权纠纷的当事人是谁的相关知识,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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