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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3:43:35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借钱给他人的时候,为了出现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我们最好与对方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一、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借条或欠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好确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还款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对于借条上未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的确定现也已比较明确。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就丧失了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设定意义。

  所谓诉讼时效系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及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民事权利当事人有权向债务方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但是若将主张权利的时间设定过于长久,则法律机关必须就已经发生很久的法律事实予以确认,将耗费更多的法律资源,也避免对已经趋于稳定的社会关系发生颠覆。

  从当事人方面来看,在法律已经设定了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当事人未及时请求法律机关保护其权利,可以视为其以行为对法定权利进行放弃,从而也免除了债务人的强制义务。诉讼时效的积极意义在于促使当事人及时地行使权利,以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

  三、如何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款出具欠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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