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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委托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7:13:16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委托行为的处理,一般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对于有关的情况进行约定。那么,民法典的委托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的委托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委托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主要有以下几项:

  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赔偿因此给研究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完成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赔偿因此经研究开发人所造成的损失。

  二、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有什么特征

  (一)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二)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三)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四)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

  三、委托开发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委托开发合同区别是什么

  1、责任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共同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实现合作开发合同目的。而委托开发合同则由委托方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等,研究开发方凭借自身的努力和具备的知识完成研究开发成果。

  2、技术能力要求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提供一定的科技工作人员以及共同提供一定的技术设备等。而委托开发合同只需要研究开发人具备上述能力、人员和条件。

  3、风险的承担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风险一般是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的。而委托开发合同通常是约定由委托人承担技术开发的风险。

  4、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而委托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的委托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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