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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0:43:2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了没有特别约定的是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的。法律规定,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那么,离婚了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了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一、离婚了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离婚后是否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主要看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还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不需要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就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离婚债务没有判决怎么办

  离婚债务没有判决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的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但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进行分割。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了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的相关知识,离婚后是否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主要看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还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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