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婚姻无效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婚姻无效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16:24:53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的婚姻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效婚姻时,这时候就会有人问了,那么,婚姻无效财产分割如何进行?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无效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婚姻无效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二、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十二条和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四)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

  三、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无效财产分割如何进行的相关知识,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