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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否可以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13:36:3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大家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因此,离婚之后的孩子抚养费标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那么,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否可以变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否可以变更

  一、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否可以变更

  当然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种是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另一种是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时,他方可酌情减少甚至免除给付义务。继父或继母自愿承担,他方则可减免,若不愿负担,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原定数额给付。不能以抚养方再婚作为减少或免除给付的理由。

  二、无工作抚养费支付标准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

  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

  (二)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三)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四)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五)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否可以变更的相关知识,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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