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包括哪些分类
导读:
委托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类合同,当我们临时有事时,可以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将权利全权委托给他人。那么,委托合同包括哪些分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关于共同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分为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委托合同包括哪些分类的相关知识,在进行签订委托合同的时候需要我们知道自己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这也是对自己负责的基本的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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