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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哪个部门出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0:08:30 人浏览

导读:

现实中,个人可以收养小孩,但通常都是以家庭形式进行收养的。此时,作为收养人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那么,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哪个部门出具?收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哪个部门出具

  一、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哪个部门出具

  1、申请人是个人的到本人户籍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提出申请;是夫妻的到女方户籍地申请;

  2、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受理、初审;

  3、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出具《无子女证明》。

  二、收养小孩的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收养条件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小孩,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三、符合什么条件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哪个部门出具的相关内容。多数情况下想要收养小孩都是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者儿童救助站进行收养的,当然生活中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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