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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17:13:22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对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一定的法定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那么,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只能是无过错方,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在确定具体数额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核定。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二、离婚申请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申请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双方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证据。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谁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的相关知识,夫妻离婚时一方要求损害赔偿的一般是另一方存在过错情形的,具体赔偿多少就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了,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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