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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离婚怎样分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0:53:22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股权等的分割上。那么,被起诉离婚怎样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要遵循什么原则?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起诉离婚怎样分财产

  一、被起诉离婚怎样分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存款等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离婚时怎么界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割时要遵循什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被起诉离婚怎样分财产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财产分割时必须照顾哪一方,因为每一家庭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很多时候可能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才导致婚姻生活破裂的,所以财产分割也要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才能准确分析。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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