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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8 10:32:01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之间的账务算得很清楚,甚至会互相打欠条来划分彼此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

  一、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

  要偿还借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三、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怎么办

  提起离婚诉讼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增加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的相关知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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