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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09:34:55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向银行贷款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银行借贷纠纷是有一些特点的,那么,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一、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一)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起诉的少。

  (二)贷款的期限较短,有担保人的居多。

  (三)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

  (四)借贷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

  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胜诉权。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三、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关于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后,首先应当确认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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