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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不给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5 16:31:54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性行为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若对方不同意,则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离婚赔偿金,那么当约定好或者法院已经判决了的赔偿,对方离婚赔偿不给怎么办?接下来就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相关内容,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离婚赔偿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赔偿不给怎么办

  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三、离婚赔偿的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赔偿不给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法律快车小提示:离婚时离婚赔偿金在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就已经是生效的,执行人需要进行执行,不进行执行,另一方可以进行起诉,如果执行人一直不进行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会进行强行执行。法律快车有在线的专业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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