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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精神损失怎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09:45:1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离婚造成的损害也是可以要求的。那么,离婚对精神损失怎么规定?接下来,关于离婚对精神损失怎么规定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离婚对精神损失怎么规定

  一、离婚对精神损失怎么规定

  离婚赔偿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夫妻之间另外一方采用暴力殴打,遗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伴侣,从而导致另外一方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失的,那么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判定赔偿义务人所赔偿的精神损失费会高很多。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写不让看孩子吗

  (一)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

  三、多年的离婚协议被判无效,离婚协议如何才能生效

  离婚协议文书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的情形,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并且完成相应的离婚手续办理之后就可以生效了。只要离婚双方自愿,法院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作出判决。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有误区的。离婚协议与一般的合同不同,签订合同要遵守合同法,只要双方自愿,便不能轻易反悔。但离婚协议的内容除了包含分割财产,还涉及到夫妻这种特殊的人身关系,涉及夫妻权利义务的终结、子女的抚养等,所以不能单纯凭一纸协议来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对精神损失怎么规定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导致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因为家暴虐待等等引起的,没有具体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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