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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0:18:31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主体通常是两方当事人,需要立即报警,等待交警过来处理,在了解完现场情况和事实后,会出具责任鉴定书,里面会划分责任,有时一方全责,一方无责,责任方需要赔偿无责方的损失。那么交通事故全责方怎么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全责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侵权人依次进行赔偿。侵权损害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金额的具体内容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被侵权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三、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四)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全责方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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