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继承 > 法定继承 > 转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

转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5 09:43:59 人浏览

导读:

公证遗嘱只是继承的其中一种方式,并不是必须采取公证才能继承,继承也可以不做公证的。不公证的可以是遗嘱继承也可以是法定继承。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转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转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

一、转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

(一)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但是,现代各国继承法都规定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我国继承法也对这个问题加以规定。法律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二)继承人须为未丧失继承权者。

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

(三)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

未出生胎儿也是一个活体,享受继承权益。在遗产继承中,涉及的继承人有时比较多,但是继承人之间是平等的继承关系,不能剥夺未出生胎儿的继承权,如果胎儿出生后即死亡的,则在死亡时取消继承权。相关法律对此情况的规定主要也是为了保护合法的继承关系,如果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二、不做公证如何继承

不做公证继承可以是自书遗嘱继承l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核对全部法定继承人是否到场;

(二)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备、属实;

(三)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登记具结书;

(四)对继承人是否到齐、材料是否属实等事项进行询问,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转继承人也是继承的,也是可以继承的,依法也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相关遗产。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转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