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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是第几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14:46:34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民法典》是有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可能不是很了解,那么民事诉讼时效是第几条?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办?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下相关民事诉讼时效是第几条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时效是第几条


  一、民事诉讼时效是第几条

  民事诉讼时效是第一百八十八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办

  超过诉讼时效还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抗辩权是私权利,是否行使属于抗辩权人自由行为的范畴,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由此可见,诉讼时效超过了,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因为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属于当事人的私有权,法院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审理。

  三、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民事诉讼时效是第几条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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