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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15:16:20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即使一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他所做出的行为不一定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或者说原本有法律效力但是被撤销的,这些都是不具备法律要件的,属于部分无效法律行为,那么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一、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民事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或者说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是什么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这里说的法律后果,是指无效的民事行为和撤销的民事行为在部分地或者全部实施后,行为人相应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法,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或者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

(一)返还财产。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当通过一方或者双方返还财产,使财产关系恢复如故。

(二)赔偿损失。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如给对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无效民事行为如属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

三、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是什么

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三)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五)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六)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七)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八)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由文章内容得知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这些行为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产生法律后果,产生的后果也是无效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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