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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10:07:01 人浏览

导读: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经常会伴随着金钱交易,这其中就有可能出现不当得利的行为。那么,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什么是给付不当得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

  一、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二、什么是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给付欠缺法律上的原因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

  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

  三、不当得利的律师函

  _______:

  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公司委托,指派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就阁下涉嫌不当得利一事,特致函如下:

  ____公司在____年__月__日因操作失误,当原本改汇入____客户账户的货款共计____元误汇进了阁下的账户,发现此失误以后____公司曾与阁下协商退还此笔款项,但阁下拒不退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规定,阁下的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本着和平、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本律师经____公司授权提出以下要求:

  (一)希望阁下在收到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在十日内将____元返还给___公司。

  (二)如阁下拒绝返还款项,我们将依法提起诉讼维护____公司的合法权益。届时,____公司将不再保留与阁下友好协商的余地,阁下不但要返还不得当利款项,还需支付利息、诉讼费等。

  专此函告,望慎思并妥善对待。

  ____律师事务所

  ____律师

  ____年__月__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债产生的原因之一,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是经常发生不当得利的,比如买东西对方多找了钱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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