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结婚是认为婚姻未破裂不予离婚,认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对于不予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再次离婚。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一)主体资料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法院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需要补偿有哪些情形

  (一)家暴离婚可以提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请求离婚赔偿的主体

  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家暴方进行损害赔偿,要注意的是,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请求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即使有家暴行为,另一方也不能要求赔偿。因此在离婚时,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无法定过错的,才可以要求赔偿,另一方也有过错的,不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上述阐述,在如果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必须在间隔六个月之后当事人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等。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