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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遗产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处理遗产过程当中是需要进行公证处理,所以说是需要双方带好一定的证据材料亲自到公证处进行申请填写好一些表格,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怎样遗产公证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怎样遗产公证

  一、怎样遗产公证

  (一)双方必须携带办理遗产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二)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产的内容,遗产处分的财产的权利进行证明,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遗产的范围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投资收益、劳务报酬等;

  (二)公民受赠或继承的财产;

  (三)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四)公民合法取得的动产、不动产等;

  (五)其他属于遗产的范围的财产。

  三、构成遗产必须满足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怎样遗产公证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处理遗产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满足一些相关条件的,所以说我们在处理遗产的时候,我们要根据财产的性质来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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