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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遗嘱在进行公证处理过程当中,也是需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所以说对于我国的公证遗嘱,在进行办理过程当中,是需要到当地的户籍来进行办理申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

  一、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

  公证处没有立遗嘱的服务,应该是到公证处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并非是一定要公证才行。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须经以下程序:

  (一)公证人员介绍自己的姓名等,询问遗嘱人是否申请回避。

  (二)公证人员向遗嘱人讲解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三)确定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填写《遗嘱公证申请表》。

  (四)公证机关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24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公证遗嘱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公证遗嘱,在进行办理过程当中,它的相关性别以及财产状况都是可以在合同内容当中约定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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